在线留言

如果您没找到需要的服务,或者无法与我们取得联系,可通过下方留言给我们!

我们会第一时间与您联系,谢谢!

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,以便于我们及时与您取得联系!

首页 > 美国专利申请中的不正当行为具体指那些?

美国专利申请中的不正当行为具体指那些?

2024-11-18 10:34:22 ꄘ浏览量:48

对于中国国内申请人来说,不正当行为一般有两种情况,一种是“欺骗隐瞒式的填写发明人宣誓”,一种是“欺骗隐瞒式的不提交与专利授权密切相关的现有技术资料”。

不正当行为通常需要满足一点或两点:

(1)具有欺骗USPTO的特定意图;

(2)but-for materiality,亦即如果不是因为疏忽等原因而没有提供该现有技术资料,则专利无法获得授权。也就是说,如果提交了该材料(material),则美国专利商标局不会批准该专利的授权。

关于欺骗意图,需要证明“申请人知道该参考文献,知道该参考文献是重要的,并做出了故意隐瞒该参考文献的决定。欺骗意图必须是能够从证据中得出的最合理的推论。

因此通常情况下,对于中国专利申请人来说,对于来自中国母案申请的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所引用的任何引证文件,以及有关的国外同族专利(例如EPO专利申请)相关的引证文件,最好都进行提交给美国专利局作为IDS提交(信息披露文件),避免以后在侵权官司中陷入被动。